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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sce大大說的
郵購、電視購物、網路購物,因為沒有看到實品
在台灣都有7日的猶豫期
在7日內可以"無條件"退換貨,連理由都不用說明
不過如果是在實體店面買的,因為可以讓你看到實品
所以不在這個範圍內,這個是國內消費者比較吃虧的地方
不過說老實話,因為我以前也是實體店面的的銷售人員
我覺得要學外國這樣連實體店面也有7日保護…台灣的消費觀念還要改進
外國就算拿到店面是別人買回去退回來的
只要商品ok,就會買回去
不過在台灣…只要有拆封,就覺得不完整(處女情結…不是只有男生才有)
如果台灣人也可以接受這樣的觀念
7日猶豫期其實沒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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