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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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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引用:
作者v_vccc
這哪裡不正常.. 哪裡~~ 哪裡~~~!!!!
這比去我胖伯伯的修車廠當黑手來的有意義跟趣味多了吧~~~ 是吧~~


引用:
作者pchome0012000
在合法夜市要租攤位
另一種要交規費

看你要賣什麼,還要先去批貨.....................................

如果只打算作短期,真的不建議,賠錢傷神,划不來!


看到上面說的沒有? 因為不可行的事情我就會覺得不正常

去打工的話可以找一些別人開的店去做, 但你這樣算是創業啦大小姐
不過搞不好會一炮而紅也不一定

這樣吧, 這次我回台灣如果沒有找到工作, 我來賣鹽酥雞, 你來幫忙好了
舊 2005-12-15, 03:2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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