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oushen
Elite Member
 
lious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樓主的意思 , 應該不是在意他朋友不想養這隻狗 ,
而是在 , 他用一個愛心的理由 , 來謀取利益 , 欺騙他人 !

要把狗交給他人養可以 , 想要一點補償金額也不過份 , 但應該明說
, 而不該用欺騙的手段 .
舊 2005-12-15, 10:45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oush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