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什麼都沒有沒有
店規凌駕於法律之上 這還不叫惡劣 ??
光華店家 有的會無條件換貨 有的會收 300 元換貨費
這我個人覺得很不合理 法律明白規定 7 日內可無條件退貨
更何況 電腦這種高科技 故意不相容的規格一大堆
光 P4 規格就一大堆 光要知道能配哪個主機板 就很頭大了 連店員都不見得知道更何況一般人
即使電腦高手 能搞清楚的人 也沒多少吧
那種要收換貨費的 我是不會再去了 隱約說明哪一家吧
你若忍不下這口氣 玩它一下吧
沒開發票 就檢舉國稅局 有開發票 就告消基會與壹周刊
|
七天是郵購或是電視購物無法看見實體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