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
黑店?黑店的定義我不清楚,倒是就我個人認為:黑店跟黑心商品差不多,就是價格跟品質有極大差距,甚至以欺騙的手法,來隱匿商品的瑕疵,誘使顧客掏出鈔票。而不是商品價格高就是黑店。
同樣一盤菜色,在路邊攤可能只要100元,到五星級飯店吃,搞不好就要1000元,這樣能說五星級飯店是黑店?
依我認為,價格貴是一回事,只要事前有告知顧客且沒有強迫或欺騙顧客購買,那麼就是2廂情願的合意行為,稱不上是黑店。
消費者跟銀行比當然是弱勢,理由很簡單,借貸行為與一般商品買賣不同,一般買賣,雙方很快就可以得到對價,但借貸無法如此,銀行承受的風險極大,當然要求其債權確保。
同樣的行為模式移到一般商業行為也是一樣,像分期付款購買商品,難道消費者還能跟它要求降低每期分期付款額度或是延長付款期限嗎?還不是得依照商家的定型化契約?
或許有人會說,分期付款也有免利息的啊!那只是表面,事實上早就把利息隱藏在總金額裡,所以遇到這種分期付款就算你一次付清,也是多付了隱含利息給他。
當然,銀行對消費者仍有很多優勢是不公平合理的,近幾年也陸續改進,同時也更需要大家爭取,像是定型化契約、連帶保證人徵取(我不是指一定不可以)、個人資料保密、提前還款違約金等等。
再說一次,事情只要事先說清楚且非強迫,雙方就有遵守的義務,這就是遊戲規則。如果玩到一半,有人耍賴,要推翻遊戲規則,也要雙方同意修改才是。
否則任何約定、契約都可任意推翻,那還有誰要來參與這個遊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