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gerShih
那麼那個智障兒的案例是怎麼出現的!?
其次, 昨天還是前天的社會新聞, 為了卡債搶劫的那一位, 新聞指稱 (我看中時、聯合、東森) 說他因為五張卡欠下了五百萬. 我是很懷疑, 五張五百萬, 每張額度平均 100 萬, 是怎麼申請來的.立法核定!?金管會就在管, 怎麼越來越誇張!?根本行政命令就可以做了, 需要立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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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的問題我之前已提出各種可能說明,以及現今徵信的做法以及內部作業流程。有人老咬著這特例不放,卻提不出這種特例佔卡奴的比例?以及這個案例真正形成的原因?以少數的特例放大作為大部分案件的結論,這種話可信度有多少?
欠500萬就一定是每張卡各100萬額度?誰知這500萬到底是不是本金、利息、違約金、利息生出的利息加總?
從某人提出的各種證據來看,最常引用的就是新聞報章的敘述,新聞報章的敘述可信度有多少?到底自己有沒有去查證過其他資料?
我早已說過,先前在這裡討論的幾乎都沒有專家、熟悉銀行實務者、主管機關行政經驗者,不過現一路看下來,有幾個仁兄的討論倒是看的出有這麼一點味道,像是:spooky_mulder、BARTENDER等等。
可笑的是有人以為我發言是為了跟它們辯,老實說,光看他們的言論大概就知道它們的程度了,我才懶得跟它辯,在此針對其謬誤發言的唯一理由便是希望其他看到這論題且不太明瞭其實際情形的人,能看到一些不同聲音,不要被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蒙蔽了,現在既有spooky_mulder、BARTENDER等人相繼發言,且程度也在我之上,相信能給其他不清楚的人,一點不同的想法。
凡事總要抱持懷疑態度並親自求證,老是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牽著走,就失去了讀書的真正意義。
現在又有人提什麼,金融重建基金?哈哈,這些人看到的都是紙上文章,他們有從形成到執行一路親自參與嗎?這些看在我這個過來人眼裡只是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