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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aq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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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73
引用:
作者davelee
這是典型的歧視態度,完全從異性戀者的角度看事情。

說他們「不正常」就是一種歧視。假如尊重每個人的性傾向,最好不要用「正常」或「不正常」來貼標籤。你可以不喜歡,但不可以剝奪他們的自由或尊嚴。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在現今社會也是少數,甚至是違法的。他們收養小孩會不會影響小孩人格?我想並沒有那麼嚴重。假如父母同性戀會影響小孩,那為什麼異性戀的父母會養出同性戀小孩?所以應該沒有必然的關係。何況如果根本不認為同性戀「不正常」,那麼就算小孩變同性戀又怎樣?沒錯,被收養的小孩沒有選擇權,但給「異性戀」父母收養不也是一種選擇?

父親節或母親節實在是小問題。如果以開放的態度對待同性戀,父親為什麼不能是女的?母親為什麼不能是男的?現在單親家庭那麼多,我倒覺得同性戀父母還可以提供小孩更好的照顧。

我承認我看到同性戀者會有怪怪的感覺,就像我看到外國人也會有...



你所說的我當然也知道...我是就一般社會的觀念就是如此...
畢竟同性戀這個領域對一般人而言無法去理解...而這一般人是絕對的大多數
舊 2005-12-14, 06:03 P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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