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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10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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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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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1
憲法第二十二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假如有人能提出使用注音文會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話...
那就反吧.....
舊 2005-12-14, 04:46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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