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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偷摸鄰居 買她房子賠罪
聯合新聞網 (2005/12/14 05:17)
記者游文寶/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中壢市某社區管理委員會李姓主委,涉嫌撫摸王姓女住戶大腿及臀部,女方不甘受辱提出告訴,他為了保住教職,同意以四百八十萬元買下對方房子,並付了五十萬元遮羞費,代價慘重。
這件摸腿案,男方是教育界資深的教師,女方的丈夫也是商場名人,鬧大了雙方都不好看,最後由地方人士奔走、協調,他任職的學校校長也出面協調,還協助向這名主委的家人遊說「社區的房子值得投資」,在和解落幕後,主委的家人仍蒙在鼓裡。
警方調查,十一月初李姓主委到社區休閒中心看電影時,全場僅他和王姓女住戶,這名曾是模特兒的王姓女住戶,身材好,當天又穿著迷你裙,使他一時色膽蒙心,從後方撫摸她的大腿和臀部。女方遭遇性騷擾,嚇得離座跑回家。
王姓女住戶的丈夫嚥不下這口氣,陪同太太向當地的普仁派出所報案,並控告李姓主委妨害性自主。雖然這名主委否認,但被害人指證歷歷,警方調查後函送法辦。女方還向他任職的學校投訴,他懊悔「只是碰一下」,卻要付出高昂代價,教職還可能不保,內心受極大的煎熬。
女方說,她的丈夫在地方上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發生這件事,讓他沒有面子再住下去,他剛買下社區約四百八十萬元的房子,再外加遮羞費五十萬元,共五百卅萬元,要求這名主委接受,就撤銷告訴,並搬離社區。
李姓主委自知理虧,擔心事情越鬧越大,教職不保。校長獲悉後,同情他一時衝動犯錯,也擔心校譽受影響,答應幫他協調,並與地方人士從中協商,最後李姓主委同意接受對方條件,本月初完成過戶並達成和解,女方依約撤銷告訴,搬家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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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雖然不是仙人跳,男人好色,就認命吧,代價可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