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omurofan
除了一些些的電腦商品是老媽幫忙出一點外
其他全部都是自己的錢
有人或許會說,還不是一樣出自爸媽的零用錢
但是我自己只有"生活費",沒有所謂的"零用錢"
我三餐會吃多少,我老媽都算好好的了
所以如果能剩,剩的真的不多
我所有的錢都是打工賺錢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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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賺來的,那這就很正當了唄
其實,就算是從父母來的零用錢,那又怎麼樣呢?
在合法的情形下,A將東西給了B,那東西就是B的,不再屬於A的
而且,只要是在原本的範圍中合理使用,並未向家裡要求額外的支出時,也不構成敗家
畢竟多出來的錢還得從平常省下來,自己相對也下過功夫,家裡也並未加重負擔
我認為,合法情況下,錢從哪來的不重要,畢竟有工作的人他們錢也是一樣人家給的
有沒有付出勞力不是重點,因為不必做什麼事就有高薪的公家機關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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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疑惑這標題怎麼這麼長命所以又晃進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