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kk94
阿!我只是有這方面的困擾美想到上來就被圍剿了
分手...
分了呀
十月底說好分手三個月
三個月後我在跟他說想的怎樣?
給我時間思考
但是他一個月不到就反悔
來我家堵我
還跟我媽講
新女友是十一月才認識 交往的...
希望各位大大部要把我妖魔化啦...
|
成年人法律上大概沒問題,除非有金錢糾紛

你頂多是道德上要受
譴責
看起來是當完了一個月就迫不及待了,不像是老早想分....而且你是不是
三年來推了又推一推再推加上甜言蜜語的空頭支票承諾?

如果是
那就算人家釘你稻草人也是應該的啊。
要不然就是您大人閣下是一個金光閃閃的小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