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來個話題"退伍時,你A走多少東西"......退伍老兵
瀏覽單個文章
nirvan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莫那家
文章: 148
當補給兵退伍前,有次總部派人來查"鋼筆手槍",
幸好已經是好幾任學長前的事了,但他們還是把以往申請的案件全部登記回去。
從此之後那個料件就列為"列管品"。
2005-12-13, 12:40 PM #
35
nirvan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nirvana
查詢nirvan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nirvan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