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immyyu
【2005-12-12 經濟日報 第37版╱稅務法務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
富邦集團總裁蔡萬才日前出席富邦基金會慈善活動時,痛批立委修法限制利差,是「沒專業知識」,主導這次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徐中雄昨(11)日指出,財團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只是「選擇性的專業」,下一階段他會要求政府檢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讓課稅更加符合社會公平。
徐中雄強調,他會持續為小市民發聲,除了卡債的問題之外,下一階段政府應該檢討促產條例的問題。他指出,許多高科技業年產值超過全國產業總產值的七成,但在促產條例保護下,每年只繳稅40餘億元,反觀占全國總就業人口超過九成的傳統產業,年產值僅占全國產業總產值的兩成,但每年卻繳稅280億元,這樣公平嗎?
徐中雄說,在促產條例保障下,有些高科技公司和金控等,不但不用繳稅,還可以退稅,這些產業早就不再具有「新興產業」的特質,卻仍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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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徐委員如此有心
為何不制定其他更完善的法條來限制銀行浮濫發卡、隨意擴充持卡人信用之法案
而是採用這種連個與相關學者、專家研究討論的時間都沒有
短短幾天就丟出來的修10%利差的法案
更何況這種粗製濫造的法案有效嗎?
就如現在銀行會使用相關規費來規避20%利息上限之規定
修改利差10%後
銀行也一樣可以利用規費來收取更多的錢
帳戶管理費 現在100 那我改收300 可不可以?
最低應繳 現在是5% 不足1000收1000 我改10% 不足3000收3000 可不可以?
違約金 現在600 我改2000 可不可以?
不滿意 合約單方面改變 想解約
可以啊∼
錢先還回來再說....
這裡賺不到的銀行自有方法從別的地方賺回來
這些你們立委有想到嗎?
以為修改利差後卡奴就能完全解放了嗎?
用這種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方法
往往最後受害的不會是銀行 更不會是立法委員 而會是廣大的卡奴...
更別提
現在銀行會利用各種轉投資去成立資產管理公司
來公開招標下高標的方式 標下自己的壞帳(讓別人賺 還不如自己來賺 而且還可以美化帳面)
在委託討債公司催稿 以規避某些法律
好一點的用法律壓你 扣你薪水、財產
差一點的恐嚇你
小心當銀行認為多請法務人員催賬 還不如用上訴方法要債時
卡奴會陷入第2個地獄....
2.如果徐委員認為
財團的慈善捐助可以抵稅,財團負責人「把慈善當成娛樂」是不好的 不公的
那為何不即刻修法
讓財團不能因此抵稅 把慈善當成娛樂
畢竟這也是立委權責之下可以做的事....
說「財團根本只是選擇性的專業。」
對我來說眾多立法院的立委還不是一樣是"選擇性的專業"
只選擇通過對自己有利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