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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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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pusocket
那你的鈔票夠多嗎?
告非,FS 何止賤而已,
記得 Labour day sale 時,
買了一個 router,flyer 上的是 108M,
到了店裡是 54M 的 
本來想擺到 BBB 去,無奈當時實在太忙,
又讓他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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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沒有要 “告” 他
就算要
也是小庭法院而已
找 BBB 又不用花錢
他只是當一個中間人而已
調解失敗就大家小庭法院見而已
法院那邊的文件自己寫就好了 沒必要找律師
我又不是沒走過這個程序..
今天我就算進入小庭法院
我沒損失
FS 沒辦法反告我
咬我啊
不管怎麼樣
FS 在 BBB 那邊會有一筆記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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