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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84621363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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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appy

引用:
作者squareneo
哇 感謝大家的幫忙 等等
我請當事者 去註冊了
他上來發言比較正確 ^^


各位好~我是當事人~
事情發生的的經過是這樣的~
事發前我在我家樓上看電視~突然聽到雜玻璃的聲音~接著就是我的車子警報器響~
我衝到陽台~看到凶手~站在我車子後面~當時兇手的動作就是很迅速的轉身上車逃逸~
我很想衝下樓去逮他~但是我在三樓~下去時人可能也追不到~所以我先記車牌~
接著報警~派出所員警來到我家拍照存證~之後我就去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
那個員警也沒讓我寫什麼三聯單~
只是去調出車牌號碼的資料~
查到該輛車是登記公司行號~
打電話去該公司~
電話已經暫停使用~
這個員警就跟我說~電話暫停使用~怎麼辦~
@@~
我要是知道怎麼辦~我還需要報警嗎~
我問警察~我有記下車牌~而且也確定是駕駛人砸車~這樣也沒法抓嗎~
他說除非我告他毀損罪~
不然不能抓~
有這種道理嗎~
難道不能先把肇事的人和車找到~
在進行私底下協調~
一定要先告嗎~
警察還說如果告了對方~
對方打死不認罪~
那我會變成巫告~
這點是有道理~
所以這位員警~要我想清楚~
他還說~
他這禮拜要出國~
要找他不要這禮拜~
這...
這是什麼社會...
肇事車輛車牌號碼:OL-0832
肇事車輛登記公司:彰秀貿易有限公司

我只有這些線索~
我想警察也幫不了什麼~
如果有哪位大大~
能夠幫忙查到某些線索~
懇請幫忙~
     
      
舊 2005-12-12, 11:0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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