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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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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因為是報導事件 敘述事件 不是社論也不是著作
就像記者採訪也很少徵詢當事人同意一樣
註明引用來源 主要是標示此篇報導是有根據的 不是自己憑空捏造的
主要是避免與被報導人的紛爭
一般認為 記者 "報導"新聞 是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即使揭人隱私 只要有明確的根據 也只能說違反道德 而不能以法律定罪
但如果是 沒有根據 憑空杜撰 那就不叫報導 那個叫 製造謠言 那就不叫記者 那叫做 騙子
一但傷害到他人 而引起官司 是要被判刑的 除非你能舉出 "根據"
分界在於 是否有根據 不管根據是真是假 只要有根據 就是報導
責任由提供根據者負責
若無根據 那不叫記者 沒有所謂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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