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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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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5
在人行道上紅燈也是行人的路權,所以撞上枕木線上闖紅燈的行人,汽車負責賠償行人,行人闖紅燈部份另外行政罰,例如罰2400等等.
路權的觀念並不會因為有權方本身的違規而消失,這是大家要建立的新觀念,十字路口,一輛無照駕駛且超速的車綠燈時撞上闖紅燈有照不超速的車,則闖紅燈車因無路權要負全部責任,無照與超速的單獨另外罰.
高速公路內線車即使超速,在超車的路權也強過擋在內線,速限內但不在超車的車輛,這種觀念在日本歐洲是普通常識,所以國外很少見到烏龜車
舊 2005-12-12, 10:04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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