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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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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針對幾個可笑論點做說明

有人認為卡奴的造成是衝卡造成的,我說明一下:
基本上信用卡這玩意兒跟健保一樣,要有一定數量才能維持固定成本,如果健保只有1個人參加,你想能維持嗎?所以衝卡是必須的,要維持經濟規模,降低成本。那衝卡跟卡奴有關嗎?我不認同,有很多人都有好幾張卡,這是衝卡的結果,但是只要你不去動那循環額度,每期都繳清就不需付20%利息,也不會成為卡奴。而只要大家消費金額夠高,銀行可從消費金額一定比例抽取收入,因此只要消費金額夠大,卡數夠多,光這些收入也很可觀。不是說銀行辦信用卡業務就是一定要賺這20%的高額利息,如果你自己不動用循環額度,它能怎樣呢?
又有人說銀行大作****騙人消費,試問:每天打開電視,哪一個****不是在誘人消費?就拿東森購物台來說,它24小時都在誘人購物,難道買了它的東西後也可以說是它誘你消費,而拒付貨款?當然之前有些銀行****卻有不當(像借錢是高尚行為等等),所以主管機關也都令其停播,並要求其他廣告都要加註警語等等。
至於牽拖到做好債信的部分更是突顯出論者對相關業務的不熟悉及可笑。
試問:在你維持繳付最低繳款金額的同時,銀行有資格請聯徵中心把你的信用加註不良紀錄嗎?這就是遊戲規則,既然當初規定只要繳最低繳款金額即可,銀行就無權給你信用不良。如果它真這麼做,你不去告它才怪,因為如此一來,所有跟你往來的銀行都會要你還款。別懷疑,我遇過太多因銀行不注意致使客戶有信用不良紀錄,被客戶告的例子。
再者,提出這論點的人有查過聯徵嗎?看過出現的資料嗎?如果你維持繳付最低繳款金額,那麼你的信用紀錄根本就沒有任何不良紀錄,唯一可以參考的是你所持有的信用卡數,但那也只能做參考,不能當作你一定會還不出債的依據。當然也有銀行會因你的持有卡數太多而拒發卡給你的,我就曾被某家銀行以此為由拒發卡給我。所以一昧地說銀行審核不嚴,也是失之偏頗,以偏概全,你有去公家行庫或非財團的銀行借過款或辦信用卡嗎?如果有,那你說它們嚴不嚴?如果沒有,那你憑什麼說銀行審核不嚴?
過去幾年,我看過不少人抱怨銀行給他們信用卡額度太低或是拒絕發卡給他們,因而大放厥詞威脅要把存款通通領出來,換一家銀行往來之類的。我也遇過一個某雜誌知名專欄作家,在他的網站上罵銀行瞧不起他,說他每月月薪10萬,申請該銀行金卡卻被拒等等,後來我問他已經有幾張卡,他說有6家銀行的金卡,我說試問每張以15萬核算,15*6=90萬,你月薪10萬如何負擔?銀行不發給你也很正常啊,他才悄悄地把網頁上罵人的話拿掉。
為什麼出了事,都不先檢討自己,都先怪別人呢?不發給你也罵,發給你也罵,自己都沒錯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有困難可以找銀行協商啊,只要具體可行,銀行也會接受啊,我早在幾年前就幫2位朋友因積欠卡債,跟2家銀行協商過,一個30萬,一個10萬,銀行也都願意降價配合啊,現在一個已經還清,一個只剩2萬,為什麼有人就是以弱者保護者自居,一昧地說都是銀行的錯呢?
所以我說說這些屁話的人,到底懂多少?
舊 2005-12-12, 01:07 AM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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