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gerShih
以你的想法, 是認定 10% 的設定銀行必定賠錢嗎!?
這就是我們最大的歧異. 很簡單, 我的分析是從一開始銀行放款去推的, 你卻是以目前的結果去看的, 這樣銀行當然會賠.
但是銀行為什麼會賠!?其他性質的貸款利率 10% 以下的很多, 為什麼不會賠!?因為有擔保、有徵信而且都做的還可以不是!?
銀行做消金為了衝卡, 導致債信沒有做好, 債信沒有做好才導致呆帳升高而呈現帳面的虧損, 這才是我一直在強調的因果.
如果債信作的好, 利率 10% 賺的會少嗎!?我不這麼認為.
今天民法的利率是定在20%, 如果當初是定 30% 甚至 50%, 我保證, 消金利率一定會衝到極限, 而理由一定完全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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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為啥地下錢莊..必須無所不用其極的使用各種騷擾暴力手段討債..?
因為..不管你劃出來的利率大餅有多大..就算打手把債務人打斷腿數十次..
只要利息甚至本金討不回來..還不是一場白搭..
按照你的陳述建立的模型..
1.有信用卡產品..一定有人用..所以一定有人違約..最後一定有可憐人債務轉呆..
2.呆賬增加..信用卡循環利率上升..
3.循環利率上升..導致本來勉強有能力還款的人..無法償清債務轉為呆賬..
4.由2=>3..3=>2 無限循環下去..直到利率到達法定最高點..
這模型看起來可行..但忽略了其中最大的關鍵"人"..
50%利率的產品..你會想要申辦嘛?
在使用50%產品前..50%的利率會不會影響你動用的意願?
不幸動用且無法償清時..你會不會想盡力去搞一個20%信貸解危??
所以正常情況下..50%的產品會因為乏人問津而做不下去..
(但..現實生活中一堆人可以無視20%循環..不在第一時間嘗試轉信貸解危..看來我講的並不是正常情況 @_@)..
我終究認為..消費者是主犯..銀行是共犯..
再沒有證據指出..銀行根本不給人辦信貸..或是百般刁難到絕不可能情況下..
對由卡債起債的債民們..還能說什麼呢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