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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i9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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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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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9
引用:
作者RogerShih
老實說, 卡債族沒人要求到本金不用繳吧?!大多還是對利率有意見不是!?

我認為觀念上的釐清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要期待老百姓可以管好自己, 那法律豈不是越鬆越好?!顯然的不是.

換句話說, 因為認定人性本惡, 所以才要制定法律規範, 才要道德去約束.

也就因為如此, 要做就是針對源頭做. 銀行不借錢, 沒人能強迫他借, 有些銀行是連現金卡業務也沒有的, 老百姓能強迫他開嗎!?最終還是要銀行自己開這業務的不是!?審核是銀行審的, 老百姓資格不過, 能強迫銀行過嗎!?不能.

也就是說, 有人認為要教育老百姓金融知識, 可是我認為, 這是根本不了解人性. 針對管道下手, 才是真正抓到我要表達的重點.


銀行是商業機構,他們目的是賺錢,利率正是他們其中一項的收入來來源
今天除非政府在提出降低利率這個條款時時保障三件事
第一:存款人的存款利率以及手續費或保管費不因此受到影響!
第二:銀行員工薪資福利不因此受到受到影響!
第三:銀行股價不受影響、銀行不準倒!(這裡可不是指拿人民的錢來補貼啊!)
如果做到上述的三項,否則就是把這些人的債額轉嫁到其他人身上,損害許多正常存款的民眾。
但是可能嗎?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所指的自己管好自己的是"沒事別亂借錢"這個觀念從自己做起,並未說到法律的觀念,姑且不論孟子、荀子關於人性的言論,無論如何多點人有這觀念總不是壞事吧!這跟法律並未有衝突,提倡觀念也可以配合嚴格的法律啊!
金融知識這個端看個人,但起碼的觀念要有的是,沒有急用請不要亂借錢!
金融法條,為防止盜用,台灣是該更嚴謹一點,而且是很大的一點。
舊 2005-12-11, 10:50 PM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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