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婚姻本質就是從異性戀作為基礎的!!
同性戀者又何必拘泥在這個形式上? -- 如果真如你們說的感情堅真的話...
少在那邊無聊為了你們少數人要來挑戰婚姻的基本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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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矛盾......
那異性戀又為什麼要結婚?如果感情堅貞的話?
你所說的婚姻的定義是法律上的,既然是法律,就可以修改。
這因時地而有所不同,所以這也不是絕對的。
我比較好奇的是:同志結婚會對異性戀的婚姻有什麼損失嗎?
人們會因為某種因素會侵害自己權益而對某些事不允許,
同志婚姻會讓異性戀婚姻蒙受什麼威脅?@@
但是許多異性戀者就是如此奧妙...
難怪在性/別意識上的諸多討論,會用“霸權”來形容異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