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ate
後來漸漸理出Roger兄的邏輯與條理....
目前還有一大問題是, 降到10% 債信從嚴, 這些舊的也就是現在存在的卡奴將面臨全數信用破產的命運, 還沒爆的順勢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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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論點就之前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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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我並不贊成這次提案不是!?
債信從嚴, 並不表示信用破產, 信用額度限縮不是銀行喊縮了, 已經欠的就要逼著提前償還, 而是要借就不能再借, 換言之, 以卡還卡的作法就不允許, 這是強迫卡債族不能再用以卡還卡的方式, 一直陷入越借越多的循環.
其次是逼銀行把原來應該做的協商機制放寬、效率提高. 如果不是這次立法的爭議, 銀行會願意把原來該做的事情變成五大改善提出來嗎!?連消基會都做不到了, 金管會又是該管的不管, 不該管的卻管的很高興....orz.....
說實話, 站在弱勢的老百姓立場, 用合法的方式逼迫銀行作改變, 我想不出來有什麼可行性比較高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