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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五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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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13
引用:
作者kkk
基本上 給小孩一個正常的家庭是應該的
只有男人 或只有女人 或單親 都不是好的選擇

至於結婚 如果是儀式 每個人都可以辦公開儀式
如果是法律 同性戀可以用合約的方式

要知道民法的結婚相關法律 是因為"約定成俗"而訂的
法律不是給少數人爭人權用的




這位先生的言論令人生氣
也完全不知 身為同志卻因為無法正式結婚 而覺得遺憾的痛苦
我與男友就因為是不同國籍
兩個國家皆不承認同志婚姻
我們必須相隔兩地
請問 我的權利在哪
我們在一起七年
在法律上 他什麼都不是
若是你將來有另一半
你希望你的另一半處在同樣的情境嗎

法律適用來保障人民的

希望大家心想事成
這個討論題 已經變得無趣了
舊 2005-12-11, 04:09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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