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ofaly
亂一下 當借款人的第一張卡快環不完時
只要銀行不要再發卡給他 他就不會欠的更多(應該..)
我之前有提到一個奇怪的地方
銀行嚴格審卡是要保護銀行他自己
為何麼台灣銀行本錢這麼厚
薪水不高 有很多利息要繳 的人都還可以一直發他卡
有人說台灣法律是 只要資格OK 銀行不能拒絕
可是資格是銀行定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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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問我們偉大的豬公為什麼連相關管裡法案都生不出來
只想出那種懂金融的都覺得是腦殘的作法(傳說中的民意凌駕專業

)
銀行還是要依相關法規辦理放款業務...
既然法律沒說不能貸...銀行當然就必須放款(反正債務人遲早要還的,能放當然猛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