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oushen
就法律來說,並不是每件事情都有明文規定 , 條條舉列 , 再加上文明的進展 ,
沒有經過適度且及時的修法之下 , 會有許多灰色空間 ..
這時候 , 通常都是採用大眾的默契來維持一定的運行 .
有時候 , 會看到法官引用的法條不同 , 而做出令大眾訝異的判決 , 這也是自由心證下
的產物 ..
證券公司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 , 採取了電話錄音 ,來當作日後交易糾紛的證據 , 就憲法
來說 , 似乎是某種程度的侵犯了隱私權 . 而各公司的客服單位 , 也普遍都會建設有錄音
的設備 , 來記錄與客服人員的交談過程 , 也是與上述情況相同 ...
但 , 這種東西 , 卻不會產生爭議 ... 為何 ??
就是因為社會大眾普遍都有這種共識 , 所以不會有人提出告訴 , 甚至不會有人需要去提釋憲 ..
只不過 , 這些錄音錄影存證下來的東西 , 必須採取善良的使用方式 , 以及妥善的保存 ,在一定的時間之後就得銷毀 .
但是如果 , 有人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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