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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有資格做最高法院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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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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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07
台灣應該再修正兩條法律條文:
1.酒駕者,一律處以死刑,不得上訴,不得假釋。
2.強暴犯如上處理。
什麼叫罪不至死...........
可以的話,請把那個法官的媽媽抓來強暴一下好了!!!
2005-12-10, 01:41 PM #
21
UF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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