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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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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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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來說,並不是每件事情都有明文規定 , 條條舉列 , 再加上文明的進展 ,
沒有經過適度且及時的修法之下 , 會有許多灰色空間 ..
這時候 , 通常都是採用大眾的默契來維持一定的運行 .

有時候 , 會看到法官引用的法條不同 , 而做出令大眾訝異的判決 , 這也是自由心證下
的產物 ..

證券公司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 , 採取了電話錄音 ,來當作日後交易糾紛的證據 , 就憲法
來說 , 似乎是某種程度的侵犯了隱私權 . 而各公司的客服單位 , 也普遍都會建設有錄音
的設備 , 來記錄與客服人員的交談過程 , 也是與上述情況相同 ...

但 , 這種東西 , 卻不會產生爭議 ... 為何 ??
就是因為社會大眾普遍都有這種共識 , 所以不會有人提出告訴 , 甚至不會有人需要去提釋憲 ..
只不過 , 這些錄音錄影存證下來的東西 , 必須採取善良的使用方式 , 以及妥善的保存 ,在一定的時間之後就得銷毀 .
但是如果 , 有人惡意的拿了這些資料去公布 , 像我們有時候會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被人流傳出來
的客戶與客服人員交談的過程 , 可能是很無俚頭很好笑 , 可能是很惡言相向的對罵 , 可能是
很引人性趣的黃色內容 .. 這些東西 , 就十足的侵犯了隱私權 ..
上面的例子就是要說明 , 就算是認可的方式 , 如果被過度使用 , 還是有違法之虞 .

法律是很好玩的 , 當然 , 如果被法律玩 , 那也是會很頭大 ..
現代人最好多吸收一點法律常識跟經驗 , 不要常常把法律就是保護有錢人的這句話掛在嘴上 ,
因為現在資訊發達 , 只要你想 , 很多東西你都可以學習的到 , 多一點這方面的知識 , 你才
不會吃虧 ..
舊 2005-12-10, 11:49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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