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drs
因為對象不同
員工和客戶電話,此時員工代表的是公司,公司自然有權紀錄他和客戶的對話
而MSN、EMAIL、員工的私人電話,代表的是員工個人的隱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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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看懂嗎?
員工的私人電話 (手機), 自然公司不會去記錄.
但是, 誰規定 MSN, EMAIL 只能用在個人上頭. 上面就只能有個人的隱私訊息?
如果公司的電話, 一定是用在公事上頭, 所以可以記錄. 那麼, 在公司內使用 email, MSN 談公事, 不也是相同的情形, 所以可以記錄.
會認為侵犯隱私, 是不是認為 MSN 與 email 不會有談公事的情形?
我想, 如果會管制並有記錄, 自然會告知員工上頭只能談論公事, 如果你一定要在上頭談論私事 (隱私), 那是誰的問題呢?
就如同你會用你自己的電話談論私事, 難道就不會在家用自己的電腦, 自己的 MSN 帳號與 email 帳號來談論私事嗎?
MSN, email, 電話有什麼不同, 不都是人與人用來溝通的平台? 如果員工用電話與客戶溝通是很重要的, 所以要有所記錄且合法的同時, 我看不出為什麼 MSN, email 同樣也用來做為員工與客戶溝通的平台時, 這時的記錄就會變成違法.
如果公司記錄公司內員工 MSN, email 是不合法的. 那麼, 為什麼電話錄音就會合法呢?
難道公司的電話錄音系統會聰明的辨別出員工這通電話是談論私事, 所以自動跳過不錄音嗎?
難道你會在公司的有錄音的電話上頭談論私事, 然後再來告公司說公司侵犯了你的隱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