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新聞] 上班「敲敲」聊天 當心老闆抓到
瀏覽單個文章
gdr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
twu2
我不懂的是, 同樣是溝通的工具, 為什麼電話錄音就合法, MSN 或 email 記錄就非法.
如果公司承認雙方在 email 或 MSN 的溝通是有效用的, 就你認為電話錄音合法的角度來看, 有 email 與 MSN 的記錄保留, 不也一樣是對公司員工和客戶雙方的保障?
...
因為對象不同
員工和客戶電話,此時員工代表的是公司,公司自然有權紀錄他和客戶的對話
而MSN、EMAIL、員工的私人電話,代表的是員工個人的隱私訊息
2005-12-10, 10:20 AM #
78
gdr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drs
查詢gdr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dr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