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echaome
至於在上班期間用公司電腦傳MSN聊天的內容,算不算私人訊息?那在網咖或公共空間用公用電腦傳MSN聊天的內容,算不算私人訊息?我個人認為私人訊息就是私人訊息,不會因為用自己或用別人的電腦傳遞而改變.主要差異在於不同情況下傳遞私人訊息的適當與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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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私人訊息,那可能要看使用者知情不知情,又回到原點了,網咖的電腦那算是消費者向網咖短期租用電腦,使用期間消費者就是電腦的擁有者,那他在使用的期間就算是私人物品。今天如果我在網咖的電腦上留下MSN記錄,人家翻出來查探我的隱私,這該是怪他?還是該怪我自已沒有把記錄刪除?
而公司的電腦是公司的資產,用公司的資源來當成私用,這當然有可能造成個人隱私不保,但問題是只要不要用MSN傳私事不就行了。這跟本不是問題所在。簡單的說就是MSN用來傳私人訊息,不管是任何電腦,私人訊息就是私人訊息,不會因為電腦不同而所有改變,這點我同意你,但問題是私人訊息正常來說,跟本就不應該在公司電腦的MSN上出現。所以這未必就代表老闆在窺探員工的私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