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問題就在既然民法已經設定了何謂高利貸的定義(20%)
為何還要多此一舉的去限定消金的利率
更何況利率這種東西不是你今天高興喊10% 明天高興喊20% 就可以隨隨便便決議的
今天立委的這樣決議真的有經過專業的考量嗎?
還是只是今天修過就好了 明天有沒有問題是他家的事
利率這東西一弄不好可是會搞到國內金融市場大崩盤
這樣的環境不是任何一個外商及投資人樂見的...
|
我是針對所謂的黑手說而來的, 政治上要干預利率不是不可以的, 而不能一概以黑手稱之.
立委這樣的決議有沒有經過專業考量我不知道, 可是以利率來說, 銀行存款利率一直降, 放款利率卻不降, 平不平等!?
或者你認定了卡債一族的都是會亂花錢的, 只是昨天剛好一個例子出現, 一位智障兒被騙身分資料冒貸了上百萬, 銀行卻亂發, 我不知道金管會到底管到哪去了, 該管的不管, 不該管的卻管的很高興.
坦白回答我, 你認為銀行跟消費者之間, 誰強勢誰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