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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電話交易的錄音,對公司員工和客戶雙方都是一種保障.而公司竊聽員工電話或監視員工MSN或信件,是單方面對公司的保障,比較有爭議.我想如果真要打官司,應該會考量到這點.當然誰輸誰贏我不知道,也不是在這邊講講就有答案的.
至於在上班期間用公司電腦傳MSN聊天的內容,算不算私人訊息?那在網咖或公共空間用公用電腦傳MSN聊天的內容,算不算私人訊息?我個人認為私人訊息就是私人訊息,不會因為用自己或用別人的電腦傳遞而改變.主要差異在於不同情況下傳遞私人訊息的適當與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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