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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doku98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349
引用:
作者lioushen
你想太多了 ...
百貨公司是屬公開場合 , 所以監視器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是在廁所或者更衣間 , 當然就另外 .

如果你不想公器被私用 , 簡單 , 封鎖這方面的應用即可 , 若開放了 , 允許員工使用 ,
就沒有所謂公器私用 , 濫用資源的問題 .

你對於法律的認知 , 太過於自我解釋 , 這樣可能會吃虧唷 .
(因為你舉的例子,很明顯都不及於法律規範)


ps.我沒有惡意 , 請別介意


沒有關係,只是討論討論而已。可能是我所舉的例不是很恰當,但是我覺得你所提出來的憲法說,是滿有問題的。我對法律懂的也許不見得算很多,不過若是有我所不知道的常識,也歡迎提出來交流一下。

或許我該提出個更恰當的例子,憲法有給人民祕密通訊的自由,同樣的也有給人民言論的自由,但是我們能不能因為,站長把我停權(這只是舉例)而控告站長,站長他妨害我的言論自由?

事實上站長並沒有妨害我的言論自由,我要發表站長不歡迎的言論,比如說十八禁等違反版規的言論,站長實際上是不可能阻止我的,他頂多只能阻止你,在他的站上發表言論而已,這怎麼算是妨害言論自由?你不能在本站發表,你還是可以在別站發表呀?同樣的道理,你在公司的msn被監視,但你在家的msn沒有被監視,這怎麼算是防害祕密通訊的自由?

更何況老闆若是已經事先告知,我會監視你的通訊內容,有關穩私的東西,你就不應該,也不會在msn上講,由此點可得證老闆沒有窺探員工穩私的意圖。他的目的只是為了防止員工不當使用公司的資源而已。

而且我認為你好像誤解了公器私用這句話的意思了,這決不可能是封鎖不用就可解決的了,因為要解決的問題,是公器私用的問題,而不是公器禁用的問題,並沒有不準你使用而你偷用,所以封鎖就能解決,而是可以使用,但要用在對公事有關的地方。

總之你必需要舉證人民的確有被妨害到祕密通訊的自由,比如說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監視,那有可能會在不知情被監視的通訊管道上洩露了員工的隱私,但明知道有人監視,這就不構成窺探了。

這跟是不是公開場合一點也無關,就好像很多針孔偷拍女性裙裡風光的變態,他不也是在公開場所?廁所或者更衣間的例子,如果老闆事先聲明,我會在廁所裝監視器,不爽你可以不要上廁所,我就不相信誰能告的動他。重點在於被拍的人是不是知情,這才是重點。


引用:
作者lioushen
這不是監聽吧 ....
保留下來與客戶的交易對談 , 算起來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 .
在交易發生糾紛的時候 , 就有一個依據 !

就拿你這說法來講,本身就跟你前面的論點有矛盾了

員工與客戶的交易對談 , 就算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
但如果員工不領情,要求公司不能錄音怎麼辨?
員工能不能以個人隱私,他人不能任意窺探的理由
要求不要錄音?至於如果發生交易糾紛,員工自有處理的方法?

錄音對員工是保障,同樣的監視msn不也是對公司與員工有保障。
我想你的盲點,是誤把在公司傳msn當然私人信件或私人訊息了
但是公司的msn既然不是私人電腦,使用的時間也不是私人的下班時間
這期間所傳的msn到底算不算是私人訊息,只怕有很大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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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砍砍!砍掉重練
舊 2005-12-10, 01:46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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