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entoouser
員工的機密資料?? 那公司的資料呢,不重要?
我覺得該公司訂出規則,然後照規則來進行,規定不行上班時間上網聊天就嚴格執行。
不要無線上綱自由和隱私,那是在法制下才有的談。
一切照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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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位階的法律 , 只要抵觸憲法 , 即屬無效 ....
憲法賦予人民有秘密通訊的自由 , 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來窺探
引用:
作者chaotommy
上班要打手機聊天
這個很難管得到
但是用利用公司的網路
這個是公司的資源以及安全
只要公司有明確的公告給所有的員工
(最狠就是要員工簽名)
我覺得在法律上是應該沒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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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簽署這類員工守則 , 到時候如果真上了法院 , 公司還是不能免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