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業務跟客戶適時的聊天打關係需不需要?
除非全部監控,不然怎能判斷是否真的聊天!
就算是...那算怠忽職守可以懲處...
但若因為這樣側錄到員工的機密資料或其他特殊資訊呢?!
政府連身份證要不要按指紋都必須全面衡量評估好久與做出萬一指紋資料庫被外留等侵害人權的損害管制了...
一個企業能夠無線上綱到只因為是員工,就有權力監視員工的一切行動嗎?
這種"武器"是兩面刃...
希望資方與勞方能夠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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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機密資料?? 那公司的資料呢,不重要?
我覺得該公司訂出規則,然後照規則來進行,規定不行上班時間上網聊天就嚴格執行。
不要無線上綱自由和隱私,那是在法制下才有的談。
一切照規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