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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dok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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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349
引用:
作者小建
業務跟客戶適時的聊天打關係需不需要?

除非全部監控,不然怎能判斷是否真的聊天!
就算是...那算怠忽職守可以懲處...

但若因為這樣側錄到員工的機密資料或其他特殊資訊呢?!

政府連身份證要不要按指紋都必須全面衡量評估好久與做出萬一指紋資料庫被外留等侵害人權的損害管制了...

一個企業能夠無線上綱到只因為是員工,就有權力監視員工的一切行動嗎?

這種"武器"是兩面刃...

希望資方與勞方能夠互相尊重...


誰說不行的?上班時間,員工的時間就不屬於他的,是屬於老闆的,拿來當成私人用本來就不對。

更何況既然是上班時間,如果老闆事先讓員工知道他在監視的話,自已的言行小心點,還怕什麼機密給人聽到?照這樣說的話,那百貨公司跟書局也不必裝什麼防小偷的監視器了。這是不是也算是一種不尊重?

如果說老闆沒知會員工而偷偷監視,那要批還有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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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砍砍!砍掉重練
舊 2005-12-09, 04:0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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