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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銀簿高租(疑似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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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po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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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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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91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樓主想用留案底的方式換取社會經驗的話
端看您覺得是否值得了....
法官可不吃"不知情"那一套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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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頭帳戶判處詐欺幫助犯(判決範例)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被告係基於幫助犯意為之,為幫助犯,應依刑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依正犯之刑減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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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2005-12-08, 09: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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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po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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