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eijenc
*停權中*
 
weijen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51
引用:
作者joe.oo
何必要發飆咧 ?
已經很累了, 再發飆只會讓自己心情更遭,

不是鼓勵你怨氣往內吞,

如果你在意, 當下就不要悶不吭聲, 裝做無所謂,
因為這樣不就代表默許他對你這種行為了 ?

現在, 你會發表這篇文章, 表示你很在意嘛 !

誰知道呀 ? 你知, 我知, 萬萬 PCDVD 版友皆知 , 就是犯錯的人不知.

這叫什麼 ?? 生悶氣 !!

生悶氣的人, 值得同情嗎 ?

我認為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用比較平和的態度, 清楚地表達, 就可以了.
主要用意, 只少要把 "對方錯誤的行為已經影響到你的事實" 讓對方知道, 不必要跟對方吵架.

重點不在能不能討回公道, 對方聽不聽勸告,

因為對方不聽勸, 不受教 , 這不是你責任.

若要討回公道, 應該檢舉他, 找執法者或管理者來處理.


聽說獨眼龍也知....
舊 2005-12-04, 03:26 A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eijen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