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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C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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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67
引用:
作者老柏(第二)
................
這樣的話完全不是背判,是你放不開
分手後應該叫"朋友關係",而不是叫"曖昧關係"

到底哪裡慘,哪裡出了問題??你還沒發覺嗎


我知道是我一直放不開,但分分合合的戲碼
這些年來一直再重覆演著,如果只是朋友關係
我不會痛,反而會給予我祝福的心
但朋友會有肉體關係嗎?對我的態度一直曖眛不明
所以今天才有痛..
舊 2005-12-02, 11:42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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