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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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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卡其實我覺得本身是好的,短暫急需時可以用一下,但拿來擴張信用消費就不好了。
記得以前現金卡剛上市時,都是主打悲情牌,打著孩子註冊沒錢可以先借,隔月在還。
沒想到結果都是一些月光族在辦,後來乾脆索性連廣告都打 實現夢想 等等讓人熱血的****
所以都有錯吧,有些銀行,連那種月入2萬的也給了上百萬額度。
而且銀行徵信,其實可以知道在哪家辦了多少卡,總額度已經多少了,明知他根本還不起,也借那麼多給他
擺明了當肥羊在養。
我建議可以立法 例如所有現金卡或信用等無擔保貸款,總額度上限應為申請人提供之年收入證明2倍,超過此上限申請人,有權主張不償還。
讓急需要用錢的能借的到,又不置於讓銀行隨意給予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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