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小留學生兵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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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
貨車達人
憲法第二十條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服 兵 役 之 義 務 。
如果你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另當別論.
還有國防役不錯了,我們還要刺槍傻傻的被學長玩勒...
.....
怪
怎麼跟我記得的不一樣...
2005-11-27, 08:18 AM #
21
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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