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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留學生兵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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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引用:
作者
貨車達人
憲法第二十條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服 兵 役 之 義 務 。
如果你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另當別論.
還有國防役不錯了,我們還要刺槍傻傻的被學長玩勒...
這就是我上來問他有沒資格服國防役的原因
雖然國防役已經失去原本設置的意義,但至少也算服役
2005-11-27, 07:20 AM #
11
totor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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