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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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junan
我想強調兩點:
1) 法律合不合理,請別怪到我這邊來。我又不是立委,關我什麼事?
2) 對現行法律不爽的話,請去K立法的人,關我什麼事?
順道一提:把機器內部的圖片POST出來,廠商也是可以告你的....這點,大概沒人可以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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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也早就知道,既然沒人會接受,那講也是白講,那又何必把一篇文章搞成這樣呢?
你強調的兩點我也知道,但既然沒有人會接受你又何必強調著作權?
所以我說了,乾脆把網路關了,諸位所用的簽名檔圖片、個人圖像通通是版權、肖像權,使用AMD、Intel等商標名稱也通通有版權,別忘了版上一堆CPU-Z的圖片、SuperPI的圖通通都是有原公司的著作權,亂貼會被告的。
大家別上網了,趕快斷線吧。
好了,抱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