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新思維 創用CC創雙贏
網路流傳的詞曲、文章創作多多,但常有網友喜歡改編、引用,難免又成為著作權關注焦點。不過,現在有另一種著作權新思維產生了,一個來自美國Creative Commons組織倡導的「創用CC」授權方式誕生,只要著作權人上中研院該平台下載制式的授權條款,附在著作上,他人即可有條件引用,不須再經著作權人授權。
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國立台灣美術館,昨(11)日共同舉辦「CC Party-Creative Commons推廣成果展示與說明會」開幕記者會,為Creative Commons的中文譯名「創用CC」揭幕。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所長李德財表示,這種「保留部分權利」的思維,有別於傳統「保留所有權利」的作法,已經在世界36個國家推行,儼然成為一股新的著作權潮流。
「創用CC」的授權,利用部分開放性授權條件,允許使用人使用、散部著作權人的著作;著作權人透過開放重製、散布、公開演出等部分權利,供社會大眾無償使用。此舉不僅有助著作宣傳,更可創造多元價值。音樂創作人朱約信(豬頭皮)、林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立台灣美術館等單位,已率先採用此一授權方式,創造著作權人及利用人雙贏的局面。
昨天參與記者會的豬頭皮,去年發行的「搖滾主耶穌」,是全球首張由商業唱片公司發行的CC授權的華文專輯;網路人氣作家九把刀,則以「創用CC」方式,在網路上釋出新出版的小說,成為華文世界第一本以「創用CC」釋出商業出版作品的小說家。
「創用CC」包括「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及「相同方式分享」等四種授權要素,搭配出六種不同的授權條款,以有限度的授權,讓民眾使用、散布這些著作,但是應標示創作人的姓名,如果商業出版時,則須和創作人另訂定授權合約。
經濟部智財局副局長盧文祥表示,我國採取創作保護主義,著作權人一旦完成其作品,已保有全部的著作權。但是,在法律上並未規定,著作權人是否可以對外分享其部分權利,允許一般大眾可以免費運用,中研院、智慧局希望在國內推廣新授權方式,透過簡單的符號,介紹新的授權觀念,建立更富彈性的著作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