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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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什麼都沒有沒有
言重了吧 這是地圖耶 難不成以後畫地圖 都得畫得和它不一樣 ??
如此的話 那麼原始那一張本身就侵權了阿 它畫的和 市面上的地圖一樣阿
只是它把顏色改一下而已阿
著作權這東西很主觀 但不能無限延伸 否則會變成恐怖主義
地球就是那個樣子 顏色就那麼幾色 世界上地圖千千萬萬張 不管如何換來換去一定會重複到
一定會有一大堆一模一樣的 難不成每個畫地圖的都得繳稅給那個第一個畫的人
如果那個生態攝影流氓照了總統府正面 我也照了總統府正面 結果兩張照片一模一樣
那如果它告我 而我沒辦法證明是自己照的 難不成我要敗訴 ??
那我也可以告它阿 它也沒法證明它是自己照的 那不就變成先告先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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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網兄的解釋 雖然弟不是法律相關科系 對這是外行
不過您說的甚有道理 還是謝謝您的提注
我也覺得奇怪 我去查了一下
因為原始地圖 也是從別的地圖擷取過來修改 然後放上去的
重點是 我原本修改的那張 不知道有沒有申請多國專利和註冊就是了
我只是稍微再修改一下 避免廣告之嫌 不過既然有人在上面做文章說我侵權
那我就順應民意 把他拿掉 就沒有紛爭了
真的想看地圖的網兄 就自己想辦法吧
對了 這個討論串 重點是想要告訴北部地區的朋友 光華商圈即將拆建的訊息而已
稍稍 離題了 請見諒 可能小弟熱心過了頭 如果在這冒犯到你 說聲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