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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lboro_5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好山好水的地方
文章: 342
引用:
作者lucses
A沒錯 停一下會死ㄚ
B幹什麼連小巷內的停車格也要塗掉
C這個時候還要來拍照 真是勤勞
D車主在場 理應勸導為先吧?

PS I 本來就是來抱怨的
PS II 所謂不該說的就是 雞排系列的話

回覆A 每個人都是這樣的觀念還有秩序可言嗎?
回覆B 等你看過巷內失火,消防車卡在外面進不去,你就知道為什麼要畫掉了!!
回覆C 我知道被開單很不爽,不過這就是建立秩序的方法,不是嗎?
回覆D 情理法在台灣永遠爭論不休,你希望跟警察講"情",他卻依"法"辦你,誰對誰錯,見仁見智。

在國外,開車的駕駛大燈不亮(還不是兩個都不亮,是一個),警察照樣攔下來開單。
站在"情'的角度上,你應該勸導我,或許是開車開到一半大燈燒掉了也不一定,或許是我白天出門到天黑根本就沒發覺大燈不亮。

但是,大燈不亮足以影響其他駕駛。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我暫停一下而已,我忘記打方向燈而已,我大燈沒有都不亮阿,只有一個而已。
但是有沒有想過,這樣的心態影響有多深。

我能體會你被開單的不爽,但是如果您是針對警察處理的心態(比如說為了業績)或者是政策上的瑕疵(比如您說的,塗改停車格卻沒有充分的告示讓駕駛人了解),我百分之百支持您。

但是看了您所說的話,很難讓人認同。
舊 2005-11-19, 03:24 A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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