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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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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9
引用:
作者zebraw
當年經濟起飛年代這些軍公教人員薪水比不上外面一般的工作,
大多數人是因為退休有這18%優惠利率才願意擔任公職人員,
那現在要廢止這18%,
是否要補貼當年他們薪水偏低的問題?
你們有去了解這問題嗎?
老是以現在的薪水來評斷18%,
不去了解訂定這規定的時空背景,
只因為政客的選舉策略而妖魔化這些人員,
真是可悲.

如果當初一間公司跟你簽訂合約,
月新低但是退休後可以領到還不錯的退休金,
你為了退休的生活無慮而決定從事這份工作,
等你退休後公司卻說要減少你的退休金,
你會很欣然接受?


1. 那只能說把18%當福利而去當公職人員的人自己搞錯了. 優惠存款的由來是因為早期公務員領一次月退俸的退休金並不是很多, 政府為了保障這些人的退休生活, 因此訂定了優惠存款辦法, 讓他們將退休金存在台銀領優惠存款利息, 用利息來過生活。因此18%的重點是"保障退休生活", 而不是當成公務人員的福利或是用來補貼薪水. 因此當保障已經過頭的時候, 當然要限縮啦.
2. 優惠存款辦法當初是根據一紙行政命令訂定的, 根本無法源依據, 而且公務員是跟台銀簽約的, 不是跟政府簽約哦, 並且規定兩年換約一次, 裡面可沒規定台銀一定得續約哦. 而且根本沒有法律規定政府得支付利息的差額耶
舊 2005-11-13, 02:25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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