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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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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21
引用:
作者eeer01
大家就明講了 !
就連一個普通區公所人員終其一生都可以領6萬領到死(6萬是退休前後薪資平均值) , 他是何德何能有此待遇 ?
老師也一樣 , 真的有這麼偉大嗎 ? 真的需要國民養他養到死 ?


你在講啥小...
普通區公所!?我只知道我爸幹了30年的公務員當到課長...
至少該負責就負也從沒貪過任何公帑!!
當初他就是只圖公務所得實在..穩定!!而投身於這工作!!

訂這規則的是誰!?若這是個問題~早就該修改了!!
為何在2005的今天才改呢!?
為何當許多個體沒本事才把丟出個議題來讓鬥爭呢!?
舊 2005-11-11, 05:21 PM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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