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y123
這個才是將來的重點啦
各位知道香港怎麼做嗎?
公司每個月給薪水的5%( 也就是一萬給500)
員工每個月提撥薪水的5% (也就是一萬扣500)
由員工及公司協議選擇適合的強積金投資帳戶
類似買基金
這個強積金投資帳戶是屬於員工的
而不是由政府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如果公司及員工覺得這家強積金的投資太差
而感到不爽時, 是可以換成其它家或是其它的投資標的
是有絕對的自主權
台灣的呢?
為何不學香港的做法呢?
就如上面的網兄所言~
大家就好自為知吧!
等著看將來能不能領到這筆錢吧!
依照目前政府的財力及掏空國庫的能力
我對將來的勞退休金能否發放有很大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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