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兵變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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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v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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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竹子很多的熊貓基地
文章: 60
引用:
作者Earstorm
同情都出來了@@ 呵呵, 無所謂啦, 不是我臭屁, 同類型的事情我處理的好多了, 除非他面對的人比我的難搞定.

***是什麼? 有血緣嗎? 說真的, 血緣很難捨棄, 儒家說過什麼我不知道(我國外長大的@@), 小同的作法是他的, 我的作法是我的, 我並不是針對小同事件來回覆. 我只是從你的文章用詞中看出很強烈的主觀性, 凡是想得太絕對, 對人對己都太過苛求. 我忘記哪個大大有提過: "難道你要小同為了你捨棄家人..." 或許那位大大跟我有同樣的看法吧. 反過來想, 或許他們(小同家人)覺得你才是外人(沒有發言權等等.) 輕易了事, 那也是你的想法, 除非兩邊大鬥法, 看看結果是誰有決定權要怎麼了事.

說說自己的觀念是不錯的, 讓別人看, 然後也許有回應, 最後再想想, 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 呵呵^^ 不是每個人都適用一樣的方式, 能不能推廣, 我覺得是還可以啦, 畢竟是勸人盡量和氣的, 並沒有不好. 去感化你提...


我快暈掉了,說的是禮儀,怎麽又扯到血緣上去了
我從來沒有否認過血緣的重要性阿

但是,我講的事情,是跟禮儀有關,焦點不在血緣上
無論拿現代的還是傳統的標準來衡量
***的做法都是非常差勁的,
小同的處理方式也是不妥的

我讓他給我交待,就是讓他舍棄家人嗎?帽子也扣得太大了
或者說你們就是這樣非此即彼的思考方式?
在我看來,這是維護個人正當權益的起碼的舉動而已
你說的反過來想,也根本不成立
如果真的要按照傳統而來,我是外人的話
那麽小同就應該奉父母之命,憑媒妁之言
再怎樣也輪不到她説話

按照你的標準,那男方家是不是根本就不要考慮女方的意思
反正女方是外人,沒有發言權,隨便男方怎麽對待就好了
一個阿貓阿狗也可以欺負女方,是不是
這未免太霸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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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瞻星辰,載歌幽人。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舊 2005-11-09, 06:57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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